一个人朝圣的读后感7篇
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重表达自己对作品所传递的价值观和人生哲理的理解,读后感是我对这本书的真实反应,让我更加了解自己的情感和思考,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一个人朝圣的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一个人朝圣的读后感篇1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朝圣的读后感篇2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朝圣的读后感篇3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朝圣的读后感篇4
利用上下班地铁上的时间,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一个人的朝圣》。经典就是经典,读这本书感觉就像是与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对谈,一点一滴都说到了你的心里,颇为激动,忍不住要表达自己的感动。
其实所谓的朝圣,跟宗教信仰没有任何关系,直白得说就是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为了看望和安慰身患癌症的朋友,从英格兰最南部的金斯布里奇,经历长达87天、627英里的徒步旅行,终于到达最北部的贝里克。除了走路,老人在独自一人的行走中回顾自己的童年、婚姻、儿子及这位身患癌症的朋友,故事一点点展开,这不是一部扣人心弦、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的小说,但她就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