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时尚的作文5篇
同学们在写作文时,应该时刻保持真实,不要过于迎合别人,同学们在写作文时,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有关于时尚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
有关于时尚的作文篇1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有关于时尚的作文篇2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有关于时尚的作文篇3
生命的意义在于追求,而人们追求的自然是时代前沿之物,这便是时尚。
身着奇装异服,嘴里唱着“哼哼哈哈兮”的年轻男子满大街都是;手提lv,身背爱仕玛,就连钥匙链都用普软达的年轻女子比比皆是;看韩剧,吃韩食,买韩服,烫韩头,将“韩式”作为美的体现的追潮人更是大有人在。有人说,这就是时尚,但我不这样认为,充其量,这些只能算是潮流,而其就如来时汹涌澎湃退时亦不留一丝一毫的钱塘江大潮一样,“潮起必有潮落”,也就是说,潮流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而时尚不同,它的光环不会因岁月的侵蚀而褪色,随着时代的变迁,它终会成为经典。
“dangerous,dangerous”,熟悉的歌声再次响起,我想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更不会有人忘记这首歌的作者——“流行之王”迈克尔·杰克逊。那绚烂的舞台总是能萦绕在我们心头,那开创先河的霹雳舞总是让我们挥之不去,那匪夷所思的“太空步”总是成为我们争相效仿的东西。他的'国籍只有一个,但他却能被全世界的人熟知。我想,他对时尚界的贡献犹如牛顿对科学界的贡献一样伟大,所以,在他死后,你可以看到世界各地都有霹雳舞的影子,都有太空步的足迹:人们在用他的方式向他致敬。我想,这才是时尚;唯有开创,才能成为时尚。
尽管杰克逊已经离我们而去,但他引领的时尚已成为不能忘记的经典。
“低调做人,高调裸捐”,这句口号我们不会陌生,而我们更不会忘记说出这句口号的人——陈光标。当别人在努力往自己的腰包敛财时,他在捐款;当别人互相攀比时,他也在捐款;当别人因为惧怕捐款而拒绝参加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举办的慈善晚会时,他仍在捐款。他将自己的财富全数捐给贫困的人,而“高调”则表明他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伸出一双手去帮助有困难的人。我想,这才能成为时尚;只有爱心,才是永恒不变的时尚。
这一年很快便会过去,但陈光标引领的时尚则会成为永不磨灭的经典。
似乎每个人都想成为一位时尚达人,但时尚远非光鲜的外表能够诠释的。历史的车轮会碾碎很多东西,但有一种东西会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我们奉之为经典;而经典永不磨灭,则是因为它永远时尚。
品味时尚,追求时尚,我们乐在其中。
有关于时尚的作文篇4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